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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全文完整)

2022-05-24 21:46:08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全文完整)

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6篇

【篇一】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党组织“双亮”制度

一、“双亮”的概念

党组织亮责任、党员亮身份

二、“双亮”的形式

党支部和党员要通过职工大会、公开栏、党员活动室、网络主页等多种形式向职工群众公开亮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党员可结合岗位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将身份亮出来,即:通过党徽(胸卡)戴在胸前、标识挂在岗(井)上、承诺贴在墙上、格言摆在桌上等多种形式,让党员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党员“双亮”的原则

务必要坚持“三要三不要”的原则标准:一是要灵活多样,不要千篇一律;
二是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
三是要讲求实效,不要流于形式。

【篇二】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党组织制度清单范文,让我们通过以下的文章来了解。

范文一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党建基本活动,实现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清单:

一、农村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队伍。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有1名发展对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或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务工作情况和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8、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9、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对村级重大事务和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组织群众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10、村干部差异化考核制度。贯彻落实村“两委”班子考核管理办法,分一类村、二类村、三类村,进行差别化管理和考核。推行村干部工资千分制,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增强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社区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每年至少培养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有1名发展对象。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8、社区民主议事制度。对提交社区“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决定的重大事务决策开展民主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和可行性的措施、方案,为社区“两委”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和咨询参考。社区民主议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9、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由镇(街道)党委负责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小组。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联系成员单位、确定会议议题、组织召开会议。联席会议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主持。会前由社区党组织向联席会议小组提交会议议题,重大议题需经镇(街道)党委研究确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力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四、“两新”组织党组织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企业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力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8、交叉任职制度。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实现党组织领导班子与行政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9、沟通协商和民主恳谈制度。围绕企业重大决策和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由企业党组织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通报情况,交流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决策科学化和管理民主化。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厂)恳谈会。

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组织党建基本活动,实现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清单:

1、“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

2、“主题党日”制度。组织基层党组织每两个月集中两天时间,分类开展以理论学习日、走访调研日、主题实践日为内容的“主题党日”活动。

3、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和计划,党支部每月组织党员集体学习不少于4学时,党员个人自学每月不少于4学时。

4、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民主)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主动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和相关人员列席。

5、发展党员制度。落实中央有关“未来10年全国党员数量年均净增1.5%左右”的要求,加大在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力度。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彰优秀党员,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7、党务公开制度。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范文三

一、落实书记管党责任制

1. 履行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初就如何抓基层党建工作向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行公开承诺,明确全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创建目标。年底召开述职大会,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完成时限:全年)

2.落实党建责任。党组织书记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狠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落实,推行党建工作基本清单制度。(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完成“五个一”。包括:为基层党员至少上1次党课;上门走访所属党组织负责人1次以上;慰问机关贫困党员1次以上;到所联系二级单位开展检查指导工作1次以上;与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谈话1次以上。(完成时限:全年)

4.强化基层党建保障。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资金,建有标准的党员活动室,落实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100元的“三会一课”专项经费。(完成时限:全年)

二、推进重点工作项目

1.精心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加强检查督办,做到本单位党组织学习对象全覆盖、学习内容全覆盖,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五星级”党员争创率达100%。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成时限:全年)

2.扎实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各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排查清理,进一步联系查找,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作出妥善处理,加强帮扶教育,继续稳慎推进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党组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组工作制度进行清理、规范,建立党组制度建设清单,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4.组织“七一”纪念活动。按照区委要求,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喜迎建党95周年。结合“两学一做”,积极参与“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事迹感染人、品质引领人、精神激励人的先进典型。(完成时限:6-7月)

5.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党龄60年老党员,持续推进困难党员“一对一”精准帮扶。(完成时限:全年)

6.配合工委开展“半月一展”工作展示活动。争取机关工委支持,5月初在“晒经台”展示工会亮点、特色工作。(完成时限:6月前)

7.开展“决战精准扶贫 机关党员先行”系列主题活动。以“模范代表进农村”、机关党代表“访贫问苦听民声、嘘寒问暖献爱心”、精准扶贫“微故事、微摄影”评选展示等具体活动为主要内容,推动机关党支部党员干部深入雾渡河小庙村、开发区姜家湾村,服务群众、转变作风,助推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完成时限:全年)

8.深化机关服务品牌星级创建。突出抓品牌、抓效能,培育品牌科室,着力打造机关服务品牌升级版,力争达到“三星级”标准。(完成时限:全年)

9.完成党组织换届工作。任期届满的基层党组织按时进行集中换届,开展公推直选,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完成时限:全年)

10.开展“微党课”大赛。创新党员活动方式,组织开展“微党课”大赛,选送优秀“微党课”参加区直机关“微党课”竞赛。(完成时限:6月底前)

11.持续发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围绕“察担当 促有为”、反“四风”和落实区委中心工作等内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强化问责督办,推动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能。(完成时限:全年)

12.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继续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上街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和卫生保洁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工委举办的文体活动,争创市级文明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三、抓好全年基础性工作

1.配齐配强党建力量。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党组织改选和补选,及时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配强党务干部,加强党的领导,为党建工作提供保障。(完成时限:全年)

2.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每月最少1次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培训,全年时间不少于24学时。按时参加工委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班,并加强本系统党务干部培训,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完成时限:全年)

3.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利用公开栏、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网络等形式,每季度一次对党内重要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完成时限:全年)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全面推广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5.抓好党内各项制度落实。认真抓好“三会一课”、党建工作七项规范化制度等党内制度的贯彻执行。实行党建工作台账式管理模式,重点抓好民主生活会、党建信息直报、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社会志愿服务和发展对象参加党的基础知识测试等工作。(完成时限:全年)

6.严格党费收缴。督促全体党员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党费。工资在3000元(税后)以下,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者,交纳1%。(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7.完成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完成党建调研工作。(完成时限:7月底前)

9.规范痕迹管理。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手册和会议记录本的填写工作,使党支部各项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0.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完成时限:适时)

【篇三】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党组织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各级机关党组织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对党员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机关支部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专门机关的监督,即局纪检组长和纪检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党组织每年年终要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党内通报。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如实报告上级党组织。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前,机关党组织要提前十天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准备情况,负责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见,如实向局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并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反馈。民主生活会要在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情况的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机关党组织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机关党组织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本部门党组(党委)和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中层党员领导干部,由部门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该部门的领导同志负责谈话,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机关党组织参与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和机关干部的公务员考评工作,并提出考评意见和建议。

5.各个局下属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听取部门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大会由机关党组织负责组织,提请行政负责人做出安排。

6.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机关党组织接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各级机关党组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篇四】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党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重要组织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有力措施,是统一党员思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组织形式和方法。

  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使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规定、报告、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和准则,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性修养。

  (三)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和党性分析,检查党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

  (四)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党内各项制度以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讨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对犯有错误的党员和违法乱纪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组织党员开展“争先创优”、先进性教育活动。

  (六)组织民主生活会,定期进行党性分析,检查本人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现实表现,找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团结和思想统一。

  (七)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八)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制定培养、教育、考察入党对象的措施,讨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九)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区分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经常性开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和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活动。

  二、参加组织生活的对象

  本支部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及教育的需要,可吸纳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群众代表列席。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这是党支部活动的主要形式和最基本的生活制度,也是加强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定期召开好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支委会

  1、支委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基层领导班子。支委会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

  2、支委会内容。(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2)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3)研究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等党建工作。(4)研究本单位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5)研究党员的奖惩。(6)研究工会、共青团等方面的工作。

  3、支委会时间。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员和非党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列席,听取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2、党小组会的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2)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工作、学习以及生活等方面的汇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根据实际,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4)讨论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定贯彻措施。(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7)分析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

  3、党小组会的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次数。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全年不少于4次。

  (四)党课教育

  1、党课是党支部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2、党课内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中心任务、党风党纪、国内外形势等。

  3、党课时间。基层支部自行上党课,每年不少于二次。支部要制定好党课计划,讲课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到每位党员,提高到课率。

  4、党课形式。可采取请老师讲课、领导讲课、重点发言、电化教育、考试测验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以取得良好成效。

  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高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党支部要教育党员置身于党组织之内,过严格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才能够有效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经受党性锻炼,不断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做好工作,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要坚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坚持原则,敞开胸怀,坦诚相见,严格要求自己。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达到教育党员、激励党员、整顿队伍的目的。同时要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研究或布置工作的会议。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中,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出现,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对于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可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适当组织有关会议和活动。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建设委员会党组织谈心制度

  开展谈心活动,是营造和谐氛围,调动同事之间相互团结、交流沟通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规范各级党组织谈心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范围

  (一)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

  (二)党员与党员;

  (三)党员与群众。

  (四)支部班子成员之间

  二、谈心目的

  (一)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和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接受监督,每位党员应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

  三、谈心内容

  (一)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和党员的意见;

  (二)党员、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

  (四)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或挫折,组织予以关心、帮助解决。

  四、谈心方式

  以民主评议党员和党的组织生活为契机,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活动。

  五、谈心要求

  (一)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及谈心对象的不同选择谈心形式,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二)党支部成员与每位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和支部班子成员间每年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党员谈心人数不少于5人。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随时开展谈心活动。

  (三)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四)党支部应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将年度谈心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建设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央《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个人评与组织评、党员评与群众评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况。

  2、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中努力创一流业绩的情况。

  3、增强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党的各项活动的情况。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情况。

  5、遵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廉洁自律的情况。

  6、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等。

  7、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和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民主评议的对象及时间

  民主评议以本单位在职正式党员为主。民主评议党员通常每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12月至次年1月间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组织动员。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支部根据安排,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动员。

  2、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党课教育,切实增强党员主动听取意见、查找自身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觉性。

  3、开展谈心活动,充分征求意见。党支部要以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同时,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征求意见。每位党员谈心人数不少于5人。

  4、反馈意见,制定措施。支部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并向每位党员反馈。每位党员根据本人全年思想、工作及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章》和建委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群众提出的意见,检查自己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本单位重大改革或面临困难时的现实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民主评议与测评。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分析材料为基础进行自我剖析;
党员相互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发放民主测评表,进行无记名评议。

  6、组织定格,公示结果。支部委员会根据自评、互评、群众评议,进行综合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提出每位党员初步定格意见,提请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每位党员都要积极地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正确对待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2、各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求党内、党外意见,民主评议时,对党员要求要严;
在民主测评前,对党员和群众代表要提出“公正、无私、负责”的要求;
在落实整改上要求真务实。

  建设委员会基层领导班子

  重大问题议事制度

  一、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基层领导班子议事内容、议事程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集体观念、民主观念、群众观念,增强班子团结,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水平和议事效率,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基层领导班子是指基层单位党的委员会。

  三、基层党委委员会,由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不是党员的基层单位行政正、副职领导除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党内奖惩和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外,应列席党委会。

  四、党委会议事内容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上级的文件、指示和厅党组的决定。

  (三)本单位全局性的工作安排和改革发展等重大部署及实施方案。

  (四)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任免、调配、考察、奖惩等重大问题。

  (五)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纪律检查和自身建设等党建工作。

  (六)本单位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有关工作。

  (七)人员调进或调出。

  (八)需要党委会研究的其它问题。

  五、党委会议事程序

  党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的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问题,其一般程序是:

  (一)会前准备。会前由书记或副书记提出议题,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准备意见或方案;
提前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要求等事项通知各位委员;
委员根据会议要求,做好参会准备。

  (二)召开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后,主持人应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展开讨论。党委会在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但不得搞临时动议。

  (四)适时归纳。会议主持人在各位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后,要及时归纳各方的意见,并提出拟表决的建议内容。

  (五)形成决定。如议题需要形成决定,党委会一般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六)明确分工。会议决定形成后,主持人对决定做出的工作事项要进行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七)宣布闭会。党委会议题进行完毕后,由主持人宣布休会。会后,对讨论决定的问题,除不宜公开的内容外,要按规定向全体党员传达,接受党员的监督。

  六、党委和支部会议事原则

  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原则。议事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问题遇有分歧时,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讨论中如对问题争论较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
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任何委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决议一旦形成,所有成员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凡属于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借个人分工负责而擅做主张,自行其事;
已经决定的事项,委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独立负责地处理好个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应事无巨细都要集体讨论。

  (五)党委会保密的原则。除会议要求向党员、群众传达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在会议讨论期间或决定未正式公布前,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情况。

  建设委员会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制度

  为了有效地保证基层党务工作者接受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教育,增强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素质,达到知与行相统一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方法与原则

  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主要采用集中读书、专题辅导等方法进行,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象及选派

  1、组织党务干部培训。根据委系统各党支部情况和机关党委的安排,每年适时组织1—2次培训。

  2、选派党务干部培训。根据直机关工委的培训安排,结合本单位党务工作的实际,选派党务干部参加。

  三、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纲领、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党的优良作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

  3、党员发展工作程序。

  4、领导科学及基层党务干部必备的素质等。

  5、其它有关党务工作知识。

  四、培训规定

  (一)培训期间不准无故旷课,不准迟到早退。

  (二)培训结束前要进行考试,撰写理论(心得)文章。

  (三)建立学习培训登记。建立党员学习培训登记表,设立学习培训卡片,对参加培训的党务干部的学习情况归总存档。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二)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三)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
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五)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六)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七)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第四条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第五条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第六条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第七条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建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书记审阅。

  第八条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九条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第十条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第十一条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如有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向负责人反映。如正确意见未被采纳,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建设委员会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好上级党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实现“五好党支部”的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新党章》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强,团结协作,开拓进取,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培养锻炼一支信念坚定,廉洁勤政,作风良好的党员队伍,在带领职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三、坚持“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党内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

  四、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方针,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大在优秀业务骨干和收费一线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不断地为党组织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达到改善机构、增强战斗力的目标。

  五、紧紧围绕单位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协助行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本单位工作取得显着业绩。

  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造就一支“四有”职工队伍,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职工,充分尊重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同时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得到职工的信任。

  建设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为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管理,树立党的优良形象,根据党的组织工作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年度在上级组织部门和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

  三、全体党员在民主评议党员的过程中,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自觉理清思想、检查言行、找准问题,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勇于剖析自己,并写出书面材料。

  四、采取互评,召开座谈会,民主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委、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五、支委会对党内外的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党委会报告。

  六、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由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
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七、经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报党委批准。

  八、党委、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责任,详细制定计划,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九、民主评议分评议党委、支部及党员三个层次进行。

  十、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党委、支部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十一、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起来,按照新时期党员的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来评议,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建委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委在建委工作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员的领导,保证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特依照《党章》制定本制度。

  二、机关党委是带领全体党员在加快发展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工作中发挥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是本单位党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党委工作的开展遵循自觉、共建、互补和服务的原则。

  四、党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六大会议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党章》为依据,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升全体党员的整体素质,扩大党在企业工作中的覆盖面,发挥企业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决策参谋作用、组织保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党的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

  五、党委的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发展经济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围绕党员和群众在工作和生活、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针对单位内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

  六、党委的工作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把党的温暖送到党员和职工的心坎上。

  七、党委的工作目标是:经过不断努力,按照“强化纵向,拓展横向,整体提升,全面发展”的要求,形成党建工作的新格局,不断取得党建工作的新成绩。

  八、党员的重点发展对象是:事企业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青年学生。

  九、党委成员在讨论、研究工作时,享有平等的权力,没有职位高低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共同议事,平等协商。

  十、党委的议事活动一般为每个季度举行一次,并逐渐形成例会的形式,也可因工作需要适时举行。

  十一、本制度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建设委员会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建设系统党员的管理,做到“十坚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效益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

  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
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本组织内开展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五、多进行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

  六、加强宣传,多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创办党刊,鼓励党员踊跃投稿。

  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数。凡是在出入建设系统的党员,要及时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支部。

  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篇五】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党的行动指南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党的宗旨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党的建设思想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

(一)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的纪律处分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务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及党章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议要求和定格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抓好党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

2、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党建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月党建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交流工作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布置党建工作任务。

4、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

5、支部成员实行定点联系,抓好责任区,经常分析工作情况,加强具体指导。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委员参加党小组和支委双重民主生活会。

2、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3、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4、民主生活会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5、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每月最后一个周日为党员活动日,支部及时登记活动内容和到会情况,定期公布,同时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员手册》。

2、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3、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

4、党员外出一个月应向支部请假,三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支部出具证明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生活,一年以上转出正式关系。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过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支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讨论决定支部重大事项;
总结部署支部工作;
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
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
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
汇报、交流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四、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本单位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纪检小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单位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由本人按月缴纳,并由组织委员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员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

2、经支部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缴纳或补缴。

3、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帐。支部每月向上级党组织上交一次,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4、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

1、根据两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合理划分党员责任区,强化党员管理。

2、明确各责任区的主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3、党员要定期汇报完成责任区任务情况,责任区负责人每月向支部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4、加强责任区工作指导,对责任区活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党员电教片播放和收看制度

1、及时播放上级发行的党员电教片。从外单位购进或自制的电教片,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

2、电教片应做到以“三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反腐倡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事迹、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严禁播放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党员电化教育记事簿》,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每个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员电教片的收看、讨论。

党组织网络图

党组织基本情况

公司党支部现有党员9名。党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学习委员1名。高中以上学历党员6名。近年来,公司支部党员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素质和工作技能,开拓创新,争先进位,支部活动卓有成效,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了企业发展。

公司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第一,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监督引导企业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义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第二,搞好党员的管理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员的权利,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努力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搞好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公司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群团组织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公司内党、政、工、团、妇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

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篇六】党组织会议第一议题制度

XXX党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委(党总支)自身建设,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党总支)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总支)会议“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XX党委及所属企业党委(党总支)开展学习和议事决策。
第四条“第一议题”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
第五条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须在发表和作出后的第一次党委(党总支)会议上列为第一项议题及时跟进学习。若党委(党总支)会议召开前,习近平总书记没有发表新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等,则第一项议题应安排学习中央最新出台或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等。如有时限要求的,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党总支)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落实。

第六条“第一议题”学习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1.党委(党总支)书记领学。带头领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2.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学。领学分管领域工作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等。
第七条“第一议题”一般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提出;
或者由其他班子成员提出建议,党委(党总支)书记确定。
第八条党委(党总支)会议承办部门负责对“第一议题”研究的贯彻落实事项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定期向党委(党总支)书记汇报,确保“第一议题”落实见效。
第九条“第一议题”组织实施的其他要求应符合党委(党总支)会议议事制度规定。
第十条各企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公司改革发展的各项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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